1.负责制定学校校舍建设、调配计划及使用办法,合理配置和有效监管现有公用房;
2.负责现有住宅房的调配、出售、拆迁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及公积金提取的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;
3.负责学校房屋、构筑物、家具、行政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;
4.负责对已售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协调工作;
5.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