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后管处发布时间:2008-09-22浏览次数:841
2008年9月12日上午,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栏目就我校住宅区的物业管理,对王松林副处长进行采访,王松林副处长介绍了我校积极推进住宅区物业化管理的基本情况。并回答了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。
我校已公布《关于推进教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的通知》,对住宅区将根据《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》,通过业主自治,逐步实现规范的物业管理。凡2009年1月1日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,学校将给予积极支持。